2月9日,记者从贵州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为切实保障科协组织依法开展工作,贵州在2022年启动科学技术协会法律法规修订工作,形成了新的《贵州省科学技术协会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于2022年10月14日经贵州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发布会现场
据了解,此前的科协条例《贵州省保障科学技术协会活动条例》于1996年颁布实施,已实施26年,在推动全省科协工作、促进科技繁荣发展、服务科技工作者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由于条例制定时间较早,已存在明显与新时期相关法律政策不衔接的地方。
“为加快推进全省科技创新和人才汇聚,助力贵州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闯新路、开新局、抢新机、出新绩,最大限度保障全省各级科协开展活动,修改条例迫在眉睫。”省科协党组书记、副主席,省政协社会与法制委员会主任向虹翔说,重新制定科协条例,是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党的群团工作和科协工作的新定位,是全面推动全省科协和科技创新工作规范化、法治化的新要求。
2022年,省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委、省科协等部门联合成立起草小组,围绕条例修订,多次开展调研、座谈,最终确定条例具体内容。该条例分为总则、组织机构、服务发展、保障措施、法律责任、附则,共6章30条,2700字左右。
《条例》具有突出问题导向、时代特点、贵州特色等三大亮点。
——突出问题导向,统筹解决重大问题
《条例》指出,科学技术协会是科技工作者的群众组织,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人民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科技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是推动科学技术事业发展的重要力量,是国家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更好发挥科协基层组织作为科协联系和服务科技工作者的重要作用,《条例》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本级科协工作纳入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有关规划,制定促进科协发展的政策措施,统筹解决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科协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同时,《条例》的颁布,进一步延伸了科协的服务手臂和链条,为各级科协履行“四服务”职责、服务科技创新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突出时代特点,主动服务发展大局
《条例》明确,省科协新的职责定位、工作具体内容和方向是“坚持为科技工作者服务、为创新驱动发展服务、为提高全民科学素质服务、为党和政府科学决策服务”。面对新时代经济社会的高质量发展,科学技术事业必将呈现新局面、新趋势。《条例》紧紧把握了时代特征,聚焦贵州发展现实之需,为科协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奋力谱写好多彩贵州现代化建设科技新篇章彰显新作为提供根本保证。
——突出贵州特色,彰显地方科技魅力
《条例》要求,要推进现代科技场馆体系建设,充分发挥“中国天眼”等重大优势科普资源,使科协真正成为贵州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建立线上线下融合互动的“贵州科技工作者之家”;为科技工作者发挥作用搭建多形式、多层次的平台,推动“黔归人才计划”持续升级;积极推进“科普中国·贵州版”云平台建设,推动建设有效的科学技术普及供给体系。接下来,省科协将推动全省科协系统大力贯彻落实《条例》,紧紧围绕贵州省委省政府科技创新“六大科技战略行动”“十件大事”“四个新突破”等中心工作,夯实科协“四五纲要”,以法治保障科协事业的高质量发展。
据悉,该条例的正式施行,将进一步推动科协和科技创新工作规范化、法治化,为保障科学技术协会依法开展活动,维护科技工作者合法权益,进一步发挥科协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的作用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原标题:《贵州:为科协和科技创新工作提供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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