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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金沙县综合执法局 联合开展瓶装液化气经营主体价格行为集中约谈
贵州文化网 发表于:2026-03-20 18:45:01 来源:贵州文化网 作者:唐德军 点击: 评论:0

  为规范液化气经营企业价格收费行为,维护全县液化气市场价格秩序稳定,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利益。2026年3月18日,金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金沙县综合执法局联合在金沙县洪富液化气储备充装有限公司对全县20余家液化气经营企业价格收费行为进行了集中约谈。

  约谈要求,各经营企业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依法规范经营行为。各经营企业必须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公示瓶装液化气销售价格、收费项目及标准,包含原气瓶折旧标准等,实行明码标价,严禁短斤少两、掺杂掺假,杜绝哄抬价格等违法行为。

  各经营业主纷纷表示,将规范价格行为,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让利于人民群众。

  下一步,金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持续联合相关部门,不断加大对液化气市场的监管力度,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消费者合法权益,让全县人民用上安全、放心、价格合理的液化气。

  (唐德军)

  责编:王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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