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贵州省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中心发布《贵州省数据知识产权登记指引》(下称《指引》)。
《指引》共7部分23条,对数据知识产权登记工作的适用范围、登记申请、登记审查、登记信息变更、登记撤回撤销和登记保护等进行了明确规定。
其中,数据知识产权的登记对象为依法依规获取的、经过一定规则处理形成的,具有实用价值和智力成果属性的数据集合,登记主体为依据法律法规规定或者合同约定持有或者处理数据的并向登记机构申请登记行为的单位或个人。
登记主体可以通过贵州省数据知识产权登记平台(https://gzdipp.gzsis.cn:12020/home)提出登记申请、填报或提交各类信息或文件、查看数据知识产权登记相关信息,登记机构收到登记申请后,将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材料补正时间不计算在内),并在公示期满后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予以核准,采用电子方式颁发数据知识产权登记证书并在登记系统中予以公告。
贵州省知识产权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指引》对数据知识产权登记管理和审查工作流程的进一步规范,将引导创新主体进一步提升数据知识产权的登记、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促进数据要素的高效流通与安全运用,为深入实施国家数据知识产权地方试点提供有力支撑。(记者 鲍贝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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