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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平林木采伐改革:让青山常绿让腰包渐鼓
——3.2亿元背后:姜立康团队的“林业改革经”
“各位村民,黎平县林木采伐管理创新改革试点工作方案规定,我县针对国家二级公益林,地方公益林中的人工林开展采伐试点,符合规定的可以申报采伐……”
近日,黎平县大稼乡平革村委会,县林业局森林资源管理股负责人姜立康正组织群众学习林木采伐制度改革试点文件,村民们围着政策宣传册七嘴八舌地讨论,热闹非凡。
政策宣讲打通“最后一公里”
“开展木材采伐管理制度创新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涉及面广,你作为‘老林业人’,要主动把改革的担子挑起来……”局领导找姜立康谈心谈话说道。
接到任务后,姜立康决定从抓宣传入手,让更多惠民政策飞入寻常百姓家。“开展林木采伐管理创新改革试点是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改革后,能让大家更多地享受政策红利……”姜立康在水口镇大斗村宣讲时说道。
面对全县300多个村寨的宣传重任,姜立康想出了“以点带面”的妙招。他牵头组织50场专题培训,让县乡干部先吃透政策,再由县、乡干部深入村寨开展宣传,受众达20000人,木材采伐管理制度创新在黎平县全面开展。
简政放权激活山间活力
如何落实简政放权政策、让乡镇一级有更多的决策权呢?
姜立康在充分研读文件精神并请教领导、与同事商量后,提出了巧借全国正在开展的编制乡镇(街道)履职事项清单工作,把林木采伐30立方米以下的权限下放到乡镇,由乡镇对村民提出的采伐申请进行审批,通过权力下放,不仅办证程序简易、材料简化,还方便群众就近办事,大大提高工作效率。
“对人工商品林采伐30立方米以下的小班,农户只需签订采伐承诺书,明确采伐地点、树种、方式、数量等简要内容,便可在乡镇申请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这项改革让群众省心省力、方便快捷!”黎平县尚重镇育洞村村民吴万成和吴万财在村口愉快交谈着。
政策调整的"蝴蝶效应"很快显现。敖市镇果吉村村民杨通号家的林地因历史原因未办林权证,树木成材多年却不能变现。改革后,他只需出具林地林木流转合同、承包经营合同、经营者身份证证明等材料就可以办理。如今,他一次性出售木材收入10万元。
数据见证变化:2024年,黎平县共审批30立方米以下采伐小班224个,惠及1076名群众,产生综合效益280万元。平均每个受益农户增收2600元,这串数字背后,是一个个家庭生活的悄然改善。
创新举措拓宽增收渠道
激发森林经营潜力,放活人工商品林采伐管理,这是改革的重点之一。姜立康把精力放在推动林木采伐自主权上,希望通过改革来拓宽群众增收空间。
说干就干,他和领导、同事一道,通过征求意见、会议研讨、分析研判,提出了在不影响、不破坏生态环境的情况下,可以对公益林进行小面积更新采伐,经报请县委、县政府研究后,该项政策获批执行。
“以前,因自己栽种的林木被划为公益林无法申请采伐,心里很着急。现在,县里实施林木采伐制度改革试点后,我将自家16.7亩公益林申请更新采伐,出售275立方米木材,收入13万余元,植树造林很有获得感。”谈到这项改革,黎平县口江乡摆东村村民吴永辉由衷高兴。
作为全省3个试点县之一,黎平的改革成效显著:试点以来批准采伐小班3450个,蓄积55.82万立方米,为群众带来3.2亿元综合收入。在姜立康看来,这不是终点:“改革既要让群众赚钱,更要让林子常青,这才是长久之计。”
如今的黎平山区,采伐迹地上新苗正茁壮成长,林农们盘算着来年的采伐计划,脸上的笑容比山间的野花还要灿烂。这场林业改革,就像一缕春风,吹绿了山林,也吹暖了民心,让“绿色家底”真正成为群众可持续的幸福源泉。
(杨再新 姚进忠)
统筹:刘禹涵
责编:王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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